通知公告
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海口开展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财政补贴

来源:区域治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4 17:4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最后一年!海口开展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财政补贴 7月23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通告,称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

最后一年!海口开展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财政补贴

7月23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通告,称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537号)中关于中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补贴资金分配表的安排,该局决定开展2020年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补贴工作。

根据该通告,自8月3日上午8时30分起,恢复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届时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申请人可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老旧柴油车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初始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属于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不属于2015年1月1日后由省外转入的车辆;不属于享受老旧柴油车辆治理补贴的车辆;车辆应当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补贴标准为7000元/辆-元/辆不等。

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补贴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中、大型柴油载客车辆和中、重型柴油载货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查询认定为国三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不属于财政供养的车辆;不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车况及发动机达到指定的良好工作状态的车辆(车辆轮边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加载减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1.7m-1,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安装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后检测达到规定的排放要求;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且与省环保部门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联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补贴标准为元/辆-元/辆不等。

通告指出,今年系老旧车淘汰和治理补贴工作最后一年,根据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补贴资金分配表,海口市淘汰补贴车辆数为700辆,治理补贴车辆数为200辆,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车辆申请补贴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补贴申请和安排补贴发放,当年淘汰、治理任务完成即止。通过该局和海口市车管所审核的淘汰补贴车辆,将不定期、分批次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习霁鸿)

附通告全文: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我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财政补贴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我市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和污染治理,根据《海南省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琼环函〔2018〕990号)和《海口市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海府办〔2018〕273号)部署,开展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和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颗粒物捕集器加装)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

1、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初始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

2、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3、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4、不属于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5、不属于2015年1月1日后由省外转入的车辆。

6、不属于享受老旧柴油车辆治理补贴的车辆。

7、车辆应当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标准

1、车辆报废和注销。申请人将待报废的机动车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拆解,取得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海口市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企业为海南省兴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地址:秀英区海榆中线5公里处;电话:)。(三)补贴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zonghexinwen/2020/0724/435.html



上一篇:深化党建引领+体系建设 岳塘区宝塔街道打造区
下一篇:丰宁街道网格实体化运作探索基层 综合治理新模

区域治理投稿 | 区域治理编辑部| 区域治理版面费 | 区域治理论文发表 | 区域治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区域治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