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侠:深圳用法定机构承载区域治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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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24日,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分享交流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前海模式”。 2020年是前海
8月24日,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前海管理局副局长王锦侠分享交流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前海模式”。
2020年是前海深港合作区成立十周年。十年来,前海“一张白纸从零开始”,走出了一条“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实现超常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之路,基本建成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产业升级引领区,形成了充分认可的“前海模式”。
王锦侠表示,前海十年来实现了“形、神、质”蝶变,这主要是坚持“一个引领”,强化“两个支撑”,实现“六个突破”。“一个引领”是指,始终坚持思想引领;“两个支撑”是指,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体系和法定机构承载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六个突破”,在深港合作、制度创新、高质量发展、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国际化城市新中心以及党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这其中,法定机构承载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则是深圳在前海探索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成果。借鉴香港、新加坡经验,以特区立法形式,按法定机构模式组建前海管理局,确立了“充分授权、封闭运作、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形成中央和省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前海创造性落实的生动局面。前海构建了开放、灵活的市场化用人制度,吸引、集聚了一批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型人才。前海建立了企业化的组织运行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涨能降,激发了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在法定机构模式支撑下,前海将体制内的强大动员能力与市场化的活力效率有机结合,以仅相当于类似功能区或一般行政区20%-25%的机构人员规模,成功主导前海开发建设,为全国新型区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经济特区治理经验分享交流环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产业政策与法规研究所所长栾群、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毛艳华和深圳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等嘉宾就深圳前海模式的创新展开了讨论。(记者 苑伟斌 贾婧媛 实习记者 江宗骏)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zonghexinwen/2020/0826/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