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保护不留死角 实现水系治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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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月26日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湘潭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全市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大山塘实行“河长制”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
自2月26日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湘潭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全市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大山塘实行“河长制”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快速反应 建立协调机制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筑牢“一江两水”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湘潭,湘潭市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精神。2月27日,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谈文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等相关工作。3月29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向敏就河长制工作到市水务局作专题调研。4月5日,谈文胜再度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就全面推进湘潭“河长制”各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要求实现全市水系治理全覆盖,打造湘潭市河长制升级版。4月6日,市水务局召开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布置会,认真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精神,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11日,市委副书记赵文彬组织召开河道整治推进会,对湘江、涟水采砂综合整治和新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涓水市级河长罗伟率有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涓水河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调研。同时,各级各部门注重协调配合,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实现上下联动、地区联动和部门联动,真正贯彻好河长制“全市域、全流域统筹治理”的核心思想。
高位推动 构建组织体系
截至目前,湘潭市级层面已经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和河长办,由谈文胜任总河长,杨广、罗伟、向敏为副总河长,并分别担任“一江两水”的市级河长,各县市区(园区)也都明确了县级河长,各乡镇、街道、村在4月15前明确乡镇(街道)、村级河长。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工作,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一个具体科室具体负责落实该项工作,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联络人,确保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河长制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市、县区(园区)已基本落实河长制办事协调机构,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搭建了工作平台。乡镇(街道)也将抓紧落实河长制办事协调机构,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搭建工作平台,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规范工作 建立相关制度
市水务局牵头起草了《湘潭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坚持《实施意见》)和《湘潭市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等相关方案。《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组织形式、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了职责分工、强化了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园区)也都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出台并印发了市(县)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从制度层面保证河长制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夯实基础 落实管理举措
4月15日前,建立完善市域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大山塘名录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摸清河湖底数。6月份前,出台所有河湖河长制具体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建立健全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工作考核、日常监管巡查等制度,进一步形成河湖管护合力。明确要求要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目标落到实处。要求年度内各级河长落实好“四个一”,即制定一张水系图、一份责任书、一个时间表、一本记录簿,将责任和措施具体化、制度化。
狠抓落实 加强考核问责
各级河长主动抓,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各级河长深入一线,对自己负责的河段的堤防薄弱点、排污口、面源污染源、支流汇入等,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导严;对重要情况调研、重点工作部署、重大方案把关、关键环节协调、落实情况督导;特别是面对突发情况或重大问题,河长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
各级河长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在河长的领导和协调下统一行动,落实工作议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督促检查、联合执法、考核问责等制度要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迅速启动工作的督查落实,建立河长制工作台账,明确每项任务的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zonghexinwen/2020/102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