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涉及黄石这个区域,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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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日 黄石港区发布了一则 房屋征收的决定? 具体如下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黄石港区 湖滨路社区南湖闸12号房屋 征收搬迁公告 根据黄石市城市与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
根据黄石市城市与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定城区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做好我市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提升老城区城市功能与品质,补齐短板,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3三年攻坚行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湖滨路社区南湖闸12号房屋进行搬迁,按照《黄石港区湖滨路社区南湖闸12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补偿,由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在本公告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户数达到总户数的100%,则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实施征收;如未达到100%,则暂停本项目实施。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搬迁签约工作。
一、搬迁范围:本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湖滨路社区南湖闸12号9户住户,合计建筑面积约500㎡。具体户数以实际签约为准,具体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二、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自动转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三、实施单位: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办事处
四、签约期限: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特此公告。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来源:黄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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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网址: http://www.qyzlzz.cn/zonghexinwen/2021/0509/1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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